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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意识形态事件处理办法

作者:邹家浩  来源: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   时间:2019-03-12  点击:

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意识形态事件处理办法

第一条 高校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战场和前沿阵地,正确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合理解决意识形态违规事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华交党字〔2018〕121号《关于印发〈华东交通大学意识形态事件处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教职工、计划外用工及学生。

第三条 事件范围界定。本办法所涉及的意识形态违规事件,主要指以下情形:

1.学院教职工、计划外用工及学生通过线上、线下平台,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政治谣言以及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等情形。

2.学院及系部、学团部门主办的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交流平台出现错误导向,发表内容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宣传错误观念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

3.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学术会议、论坛讲座、职能培训等活动,出现主讲及参与人员公开发表、传播与中央决定相违背言论,散布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及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等情形。

4.学院及系部、学团部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编写的教材及印制的讲义、教案、宣传册等印刷品,出现宣传封建迷信、邪教,传播淫秽暴力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内容等情形。

5.学院及系部、科研机构、学生社团以及教职工、计划外用工、学生,未经批准接受国(境)外基金资助,在经审批同意的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规定泄露机密,以及未经批准在校内举办或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等情形。

6.学院管辖范围内,出现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张贴宗教类广告及标语等情形。

7.其他意识形态领域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四条 加强组织管理。学院、各系部、学团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加大工作巡查力度,把监督巡查情况作为研判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与完整。

第五条 信息及时上报。违规事件发生或发现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事件经过以及处理情况报送学院党委,由学院党委报校党委宣传部。

第六条 做好现场处置。发生或发现违规事件时,学院党委和行政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处置和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介入,学院涉事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做到违规言论立即制止、违规信息立即删除、违规活动立即终止、违规物品立即收缴、违规人员身份立即查清;对涉嫌重大违规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当事人,要立即控制。

第七条 深入调查核实。意识形态违规事件出现后,由学院报请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对事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学校党委。

第八条 相关责任追究。在对违规事件调查核实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事件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失职失责行为的人员及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第九条 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对违规事件的处理与反思,加强对全院教职工、计划外用工及学生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正面宣传与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总结提高意识形态违规事件的处理能力,保障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及生活的正常运行。

中共华东交通大学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抄送:宣传部

桃红世界永久进站30秒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