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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一志愿、调剂)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23  点击: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复试办法

1. 一志愿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专业

学习形式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学术学位

数学(070100

全日制

280(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光学工程(080300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085400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2. 复试内容

1)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

2)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规定加试考试科目。

3、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使用教育部指定技术平台。学院和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

考生请提前注册学信账号、安装并熟悉复试软件,考生考前准备工作详见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告知书》,远程面试流程详见附件《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

4复试时间、地点

1)一志愿资格审查时间:2021324日晚上24点,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1326日晚上24点(成功上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流程: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发送/上传至jckxxy@126.com邮箱,(资格审查材料模板:http:/info/1060/1977.htm考生需提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请于开学报到时交学院备查存档。

2)一志愿复试时间和地点:20213251500分;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20213271400分。

5、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见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6、体检

学校复试期间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应提供近三月内在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体检中心或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真实客观,不得弄虚作假。体检应含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及胸片报告,若体检报告反映具有传染性疾病且正在病发期者都将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所有录取考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五、调剂考生复试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分数线

学位类型

专业

学习形式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学术学位

数学(070100

全日制

280(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光学工程(080300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专业学位

电子信息(085400

全日制

263(国家线)

37(国家线)

56(国家线)

2、调剂考生规则:

光学工程(080300)、电子信息(085400)只接收初试报考同一学科门类08开头相关专业考生的调剂。

3、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数学专业、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电子信息(专硕)20213250800-2000分,共12小时。

六、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对于复试合格的考生,拟录取总成绩按专业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2.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体检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未达到学科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

3. 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拟录取总成绩。

计算公式为: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70%+(面试综合能力成绩×2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60%+面试外语能力成绩×20%)×30%
七、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无须交费。

八、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322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华东交通大学理学院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